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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杨延超,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、科技与法研究中心主任
来源: 经济参考报

图片来源:由无界版图AI工具生成
在元宇宙的背景下,我们的版权和立法可能会呈现一个什么样的变革的趋势?
我们在实验室做了一些关于元宇宙的科学实验。我们的科学实验主要是围绕这三个关键词展开的,这也是我们版权的三个要素:主体、客体、内容。在主体层面上,有虚拟人。客体层面上,有虚拟物。在内容层面上,在元宇宙当中我们对版权做了一系列有关算法、控制这样的一些实验。
虚拟人产业发展会给法律带来挑战
我们在实验室研究了Stylegan神经网络前不久合成的两张虚拟人的图片。现在这种合成的人物形象基于算法的提升,比以前的虚拟人的形象更加具有人格属性。基于虚拟人的算法提升,它的人格属性会进一步增加。虚拟人的形象确实已经很像真人了,但是你如果与其聊天的话,你马上就能识别出他不是真人,这里就涉及到我们另外一个实验——关于自然语言理解的技术。
在前段时间我们基于open AI的另外一个实验,就是大家讨论得比较火热的CHATGPT的一个模型做的一个实验,它属于我们alp自然语言理解当中,具有一定里程碑意义的神经网络模型。尽管在实验中,我们也能感受到,神经网络自然语言理解取得进步的同时也有一些错误,还不可能达到图灵测试的标准,但是它的问答已经具备了一定高度的智能性,与以前的nlp的语言模型相比有非常大的进步。
基于这样两个实验,我们可以发现,虚拟人产业发展可能会给法律带来几个重要的挑战。
需要给虚拟人拟制人格
虚拟人产业在元宇宙中会迎来一个发展,这个发展一方面是基于形象的算法上的提升,另一方面就是自然语言理解层面上会有很大的进步。此时虚拟人必须解决一个问题,就是要能够在产业当中具有价值,如果仅仅是形象代言,是没有产业发展价值的。但是自然语言理解的模型,让虚拟人在形象和灵魂两个层面上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。将这样两个神经网络结合,在元宇宙的场景当中就会有很多的应用。但是,虚拟人也面临着一些立法上的空白。一是AI虚拟人的法律地位,二是真人虚拟人的法律地位。随着产业的发展,这两个法律问题会愈加凸显。
随着AI虚拟人的人格属性越来越强,到底它在法律上算什么?按我们既有的民法规定,AI虚拟人没有人格地位,目前我们一般是把它作为一种财产性的法律属性来看待的。但是现在它面临着一个新的挑战。在现实社会当中,我们传统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,终于死亡。但是在元宇宙当中,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可能会延伸,虚拟人的存在可能会延伸到死亡之后,这就是虚拟人法律地位问题。现实社会当中,自然人的法律地位是基于人们对中心化的信赖产生的。但是在元宇宙中,虚拟人的形象包括性别等等都是可以自己定义的。所以两个社会场景中相关的所有法定权利保护的核心问题,就是法律地位的确定。需要给虚拟人拟制一个人格,对虚拟人我们也要尊重;对于虚拟人,在虚拟跟现实两个社会当中的财产和责任要进行隔离。
要解决好虚拟物的确权问题
现在元宇宙中有了越来越多的虚拟物,比如虚拟黑马是可以用的,虚拟服装不仅是可以欣赏而且可以穿着。但是这里提出了一个新的财产概念,我们现实社会当中两类财产都没办法涵盖它。
我们现实中的财产,一类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看得见、摸得着的物,这类东西是可以支配的,这是我们民法典物权编所要解决的问题。还有一类是知识产品,这是知识产权法要解决的问题。现实中的物可以支配,不能复制,而我们知识产品如音乐、美术作品可以复制,不能支配。但是虚拟物是一类新的财产,在元宇宙中既可复制又可支配。这种新兴财产怎么保护的问题,我认为核心是要解决两个问题。
一是确权,即它的财产权归谁。二是交易,即怎么样保证这种虚拟物的交易。
我们现在没有相关的立法,在产业中人们采用的是NFT保护方式,这是大家基于区块链的底层技术所形成的一种共识,当然也是对虚拟物的一种保护。那么,这种保护当下存在的立法难题是什么?我们在实验室做了一个NFT的实验,基于以太坊ERC721协议标准,编程语言是Sicikit区块链铸币的一种编程语言,我们做了一个NFT的实验。我们是选择了一张现在大家最常见的数字图片的NFT,而没有采用虚拟物,但原理是一致的。我们实验室为了做这个实验,部署了一个局域性的区块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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